苏尼特右旗位于自治区中部,锡林郭勒盟西部,是锡盟的西大门,东邻苏尼特左旗、镶黄旗;南靠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商都县;西接乌兰察布市的四子王旗;东北与本盟二连浩特市接壤;北与蒙古国交界,国境线长18.15公里。地理位置为东经111°08′-114°16′,北纬41°55′-43°39′。全旗辖4个苏木3个镇,总面积2.2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90万,由蒙、汉、回、满等11个民族组成。赛汉塔拉镇为旗政府所在地,是全旗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苏尼特右旗属古湖盆地上升而形成剥蚀高原,平均海拔高度为1000-1400米,整个地形南高北低,中北部为坦荡的高平原和丘陵,南部多山、东部为浑善达克沙地延伸部分。境内无长年河流,地表水贫乏,地下水资源分布不均匀且埋藏较深。气候属干旱性大陆性气候,平均气温为摄氏4.3℃,最高气温38.7℃,最低气温零下38.8℃,无霜期130天;年降水量平均为170-190毫米,蒸发量平均为2384毫米;全年盛行西北风,风力一般在3-5级,最大9-10级,平均风速5.5米/秒,是国内最佳的风能区;平均日照时数为3231.8小时。
苏右旗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